2018.6.8東森新聞雲刊登連世昌律師專文「《監獄真相大揭露》:揭開獄政人權改革動能」
傅柯的《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一書是關於監獄制度發展歷史的研究,他用「達米安案件」的描述,開始了他的《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一書。現代監獄制度開始形成,逐漸取代過去的酷刑,成為訓誡違法人們的拘禁場所。在《規訓與懲罰》中,傅柯討論18世紀以來的監獄制度產生過程。從1757年傳統社會中對罪犯殘忍地公開拷打與處決,到1840年代人道式的監獄制度形成。
相較於傳統公開針對犯人身體的懲治,現代社會則以較為人道且具有行為矯正功能的監獄制度代替傳統的懲罰。而傳統中國社會的懲罰系統則是以五刑為主。鞭作官刑、扑成教刑、金作贖刑、流(放)刑、賊(殛)刑,是為原始五刑;相較傳統懲罰系統的殘酷性格,近代繼受法時期的五刑:主刑(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與從刑(褫奪公權、沒收)都不以肉體懲罰為主要對象。
觀察監獄制度形成脈絡,東西方社會對於罪犯的權力施行,現代社會以人道且具有行為矯正功能的監獄制度來代替傳統公開對犯人身體的懲治。但是,也必須注意到傅柯在論述現代監獄制度形成的同時,監獄雖然早已存在,但其功能與目的完全不同,只有當社會運作原則改變之後,監獄制度才在社會功能上產生了全面性的轉變。身處當代,我們怎樣才能續向法治國「奇夢地」航行?怎樣做,讓監獄真正轉變為矯正(或修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