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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不動產財稅規劃系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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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自住房地,如何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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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振國

藍廣成夫婦於新制實施後,出售自住房地,因不符合自住房地應連續持有滿六年等自住減免稅規定,繳了房地交易所得稅200萬元,售價4000萬元。出售後第二年,夫婦倆重購另一戶自住房地4500萬元,則其可否申請退還已繳的房地交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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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房地交易之課稅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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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振國

營利事業依照新制,應將原免徵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換言之,新制實施後,營利事業應將當年度之房屋、土地交易總額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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