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外傭,宜利用遺囑進行「遺贈」!
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日前小編看到金馬影帝陳松勇先生生病的新聞,病得可不輕啊!幸好他脫離險境,保住生命了。但令小編好奇的是,陳松勇先生感嘆病中受印尼看護Yule照料,兩人情同父女,心生萬一不幸在她任滿離台前過世的話便留下遺產給外傭Yule的想法。小編趕緊請教熟悉遺產事務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陳松勇先生真的可以這麼做嗎?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指出,由於外傭非法定繼承人,所以被繼承人若有將遺產分給非法定繼承人的想法,就只能採用「遺贈」的方式。即被繼承人必須先書立遺囑,此遺囑且需符合法定方式及程序,明確表達欲將遺產贈與外傭,才能實現被繼承人的遺願,不致留下遺憾。
有經手過許多遺產處分案例的李永然律師感慨地說,人在病中,最能感受誰是真心照顧者,子女仔細照顧父母、用心陪伴他們,「孝順」才是最好的投資,父母給予再多的財產都不會有遺憾,好過在父母身後,再打官司爭產。父母在世時,好好孝順他們,投資孝順可獲得「有形」及「無形」利益,提升自己的道德修養及獲得遺產,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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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益法律指標》一書由專家為您把關,從繼承的意義、誰有繼承權、何謂應繼分、特留分、遺贈的效力、可否抛棄繼承、如何預立遺囑、誰可擔任遺囑見證人、誰來執行遺囑,到如何計算遺產價值、分割遺產、如何申報遺產稅、辦理繼承登記……等一系列繼承權益問題,有深入淺出的解析,是您未雨綢繆的最佳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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