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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張顥璞
「基本資格」主要是針對下列事項,即: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參見《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2條)。
至於「特定資格」,則係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於「基本資格」外,視採購案件的特殊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投標廠商的特定資格: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二、具有相當人力者;三、具有相當財力者;四、具有相當設備者;五、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的驗證文件者;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參見《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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