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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永然說新聞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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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地送屋」變違建?要告還要還錢,並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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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據聯合報106515A5版一則「買地送屋買到雷,買錢還被拆」的報導,苗栗縣南庄鄉曾興起「買地送屋」風潮,「買塊地、蓋棟屋、耕畝田、擁莊園」的廣告,吸引很多人前往購買,但許多人花了錢買了建有小木屋的農地後,卻發現建商送的竟是被苗栗縣府列為違建拆除的不合法農舍。熟悉不動產法律業務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看了新聞後,告訴小編,在台灣買賣房地產是門學問,尤其是買受預售屋,更要小心。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提醒大家,買受房屋時,要注意使用「土地分區」,以及是否有建造執照,兩者皆沒問題,才可買受。但是有了建造執照,還得注意建造執照上所載的建築物使用用途與土地使用分區和買受人購買房地預計的用途是否吻合,才不致有法律上的後遺症。
本次苗栗縣「買地送屋」事件,買受人買到「違建」,欲依《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對建商提起告訴。李永然律師針對此部分,特別提醒買受人,買賣房地除涉及詐欺的犯罪行為,提起刑事告訴追究刑事責任外,千萬別忽略民事糾紛的處理。依《民法》第92條規定:「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買受人可以撤銷買賣,要求返還購買款項。另外,詐欺是一「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買受人也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原始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462856?from=udn-related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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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對房子,對許多人而言,或許就像找到「幸福」;但是如果買錯房子,那麼不僅與幸福擦肩而過,接踵而至的,該是一連串的糾紛與憾事臨身!了解交易風險、避免誤蹈前人購屋陷阱,是趨吉避凶的不二法門;《洞悉房屋買賣錯誤100點》一書作者採集職業生涯中160多則珍貴的實務案例,分門別類,以逆向思考的提問方式,教讀者破除觀念的迷思,買對房子,尋得幸福的所在。
http://book.law119.com.tw/view.asp?idno=1320&kgroup=法律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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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個房子,也能被詐騙再變成詐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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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詐騙手法又見新招!據日前媒體報導,一位來台進修的新加坡男子,先是去年在「591交屋網」租屋,被「假房東」詐騙個資及台幣四萬元的租金,最後房屋沒租成只能報警處理。沒想到事隔一年,這次他變成「房東」在「591交屋網」出租房屋,且已有日本及台灣兩名房屋同樣被詐騙租金怒而提告,原來是個資被詐騙利用的新加坡男子從「受害者」變成「加害者」,反遭被移送法辦。新加坡男子喊冤,這是一年前詐騙他的假房東利用他的個資在網路上租屋,不知情的他是受害者!可憐這些被害者的同時,小編也注意到,這三位受害者,都是在未確認、未看屋下便匯款且交付個人資料,雖然是網路時代,很多事在虛擬環境下即可完成,但個資和租金這麼輕易地交付,實在太危險了。
和在台北科技大學任教多年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聊起這則新聞時,李永然律師嘆口氣說,現在很多交易,包括房屋買賣、房屋租賃,都可以利用網路完成,但網路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因網路的虛擬性造成歹徒詐財的手法不斷推陳出新。李永然律師特別提醒大家,網路應是提供資訊的來源,從事交易時首重確認,尤其是買賣房屋、租屋時,更要小心求證。例如透過律師的協助,避免上當。
萬一被詐騙了,李律師指出,被害者可追究詐欺者之詐欺罪的刑事責任及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但李永然律師也指出,事發後,通常詐欺者要不逃之夭夭,要不即使抓到人,詐欺者名下卻無財產,被害者只能自認倒楣。李永然律師強調,這就顯示「預防重於治療」的重要性了,上上策便是擁有法律常識,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並小心謹慎而不被詐騙!
原始新聞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422/3762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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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一名26歲的林姓女作家不幸於家中上吊自殺身亡,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有著良好身世背景和優秀學歷的她,為何會選擇輕生,是否因為長期憂鬱症所苦?但在事後由其雙親公開的聲明中才得知,這位女作家是因為在89年前受到補教名師的誘姦,造成其長期憂鬱痛苦,最終以上吊方式結束生命,而在她2月出版的新書內容,即是其本身經歷的投影,這也使得讀者們十分惋惜與不捨。

  聽聞這起案件,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很感慨的表示:對於這位林姓女作家過世後,由其父母驚爆出其上吊輕生背後的原因,著實令人不捨,她在高中就學時期想要充實學識而去補習,卻遭受這樣不堪的經歷。補習班的名師常因口才便給,學識豐富,而享有高名氣,往往成為處在青春期少男少女心儀的對象,因此做為一位老師,準確拿捏和學生相處的分際就十分重要。以這個案例來說,若發生事件時林姓女作者當時在16歲以下,則補習班老師會有《刑法》第227條的處罰,若當時她已滿16歲,則有《刑法》第228條規定:「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在男性和女性發生性關係時,千萬不要以為當時女方同意就沒有問題,而要考慮到如果對方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法律是有一些特別保護的規定。這個案例也給社會大眾一個提醒,不論是學校的老師或補習班的老師,一定要特別注意到和學生之間保持正當的師生關係,不要誤以為只要雙方都同意就沒問題,事實上有些行為在法侓上是不被容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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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車也要有狗鼻子?──酒駕乘客連坐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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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小心哦!以後搭車也要停看聽哦,聞聞駕駛是否有酒味、聽聽駕駛是否有酒話、看看駕駛是否有酒樣,總之,就是必須確認駕駛是否有喝酒,若有喝酒,就得小心乘客也要受罰了!因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前幾天(426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規定,酒駕罰鍰提高至新台幣39萬元,拒絕酒測的罰鍰則提高至十八萬元;酒駕累犯和拒絕酒測者也採「累進制」,第二次起將連同上次罰鍰累計加重處分。最特別的是,新增「連坐罰」條款,對酒駕同車乘客處以六千至一萬二千元罰鍰。這可是個大修正,但小編想著,這規定也太狠了唄。趕緊問問長期關注人權議題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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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谷阿莫是合理使用?還是侵害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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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著名的網路紅人谷阿莫製作的「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短片」紅透半邊天,卻讓電影圈相關人士恨得牙癢癢的。谷阿莫製作的影片先從網路上搜集影片,剪輯後再配上解說,放在網路上供人觀賞。小編雖不是「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短片」的觀眾,卻也聽過周邊友人提起過,當時即閃過這些影片哪來的?會不會侵害著作權,果不其然,紅了三年也沒事三年的谷阿莫遭片商以其侵害著作權提告。小編當然要聽聽在大專院校傳播科系講授「新聞傳播法規」十多年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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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代價,侵害人格權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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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日前報載台北一位張姓牙醫,因妻子懷疑他外遇,三年來多次實施家暴,不僅拳打腿踢惡言咒罵,甚至傳送訊息恐嚇,牙醫師不堪長期受虐,提起訴訟向其妻求償新台幣二百九十萬元,經高等法院整理張妻各項侵權行為後,列出賠償金額,判決張妻需賠償新台幣一百零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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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不再只是男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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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恐怖哦~~小編看到自由時報〈男男性侵 20年暴增60倍〉一文,一時嚇住了!據報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上路20年,衛福部統計資料顯示,去年男性遭性侵人數成長60倍,其中有九成是「男男性侵」。看到這驚人的新聞,小編趕快請問關注人權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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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兒涉嫌打死老父,《刑法》的處罰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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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高雄市美濃區發生一起無業兒子醉後不爽父親碎念,出拳打死老父的人倫悲劇,兇嫌在訊後已被依涉殺人罪嫌送辦。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看到這則新聞後表示,現今社會充滿暴戾之氣,這種情形著實讓人感到憂心,過去社會中毆打人致死的事件雖時有所聞,但親生兒子打死父親的案例並不多見,在我國《刑法》第272條規定:「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弒父是屬於「重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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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遺囑,小心被剝奪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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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某代工化學公司創辦人病故後,大房、二房爆發爭產官司,為了辨明大房提出的創辦人遺囑是否屬實,纏訟十七年。該官司於日前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判決該遺囑是被偽造的,大房三名子女被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三人二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小編看了此則新聞,一來感嘆雙方為爭產纏訟十七年,再來也疑惑偽造遺囑的法律責任為何?於是請教熟悉繼承遺囑法律事務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對此案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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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繼承,切勿重男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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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台北市地政局統計近5年繼承登記案件,發現在拋棄繼承不動產上,男女比例差距些微,顯示繼承時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已有所改變。也表示在不動產繼承上,男女權利越趨平等。小編趕緊問問熟悉繼承法律實務事務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對男女平權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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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國賠創史上最高,達268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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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在台灣,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最後被判無罪的刑事被告,發生這種冤獄案件時,有原稱《冤獄賠償法》的《刑事補償法》可為救濟。在中國大陸,隨著經濟發展,對人權保障也逐步提升,目前則有大陸《國家賠償法》作為救濟。日前,大陸一件冤獄案賠償金額破紀錄,達268萬元人民幣。案主聶樹斌因故意殺人等罪被判處死刑,且已於1995年執行死刑完畢。不料時隔10年後,於2005年竟冒出真兇,法院改判聶樹斌無罪。於是聶樹斌母親依大陸《國家賠償法》提出國家賠償,最後總計獲得268萬人民幣的賠償費。這是大陸國家賠償史有史以來金額最高的賠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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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上加錯,咬傷警察,將再加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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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基隆有位男子開車打錯檔撞上後車,雙方互嗆,男子竟涉嫌持鋁棒打斷對方骨頭;到場處理的警察,也遭這名男子咬傷;這名男子到了地檢署,竟然撞壞地檢署的廁所門。後來這名男子遭以《刑法》傷害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妨害公務罪判4個月有期徒刑、侮辱公務員罪判3個月有期徒刑,三罪合併執行11個月的有期徒刑。小編覺得這男子在情緒上有些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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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父母,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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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這世道到底怎麼了?一會兒是啃老男拿香爐砸死母親,一會兒又是只因穿著被念便開賓士車撞死父親,這些子女殺害父母的新聞頻傳,令人不勝唏噓!看得小編心慌慌,小編趕緊求救心靈導師──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問問他對這些事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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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積蓄被騙光,40年心血全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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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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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非公審會堂,要謹慎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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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性侵小模案外案,主嫌誣陷梁姓女友涉案,導致梁姓女友遭羈押,網路酸民及鄉友罵爆,拼命在梁姓女友臉書留言謾罵,留言竟高達近四萬筆!日前梁姓女友因不在場證明被撤銷羈押,於是稍早留言謾罵的酸民及鄉民立馬上網刪留言,深怕遭梁姓女友告刑事誹謗罪。小編當然也要立馬請教對妨害言論及網路言論有研究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梁姓女友真的能告這些酸民及鄉民《刑法》的誹謗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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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外傭,宜利用遺囑進行「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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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日前小編看到金馬影帝陳松勇先生生病的新聞,病得可不輕啊!幸好他脫離險境,保住生命了。但令小編好奇的是,陳松勇先生感嘆病中受印尼看護Yule照料,兩人情同父女,心生萬一不幸在她任滿離台前過世的話便留下遺產給外傭Yule的想法。小編趕緊請教熟悉遺產事務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陳松勇先生真的可以這麼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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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遺囑」,是避免家族爭產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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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根據報載,以洗腎、復健聞名的福全醫院院長林賢喜先生於2014年因車禍意外過世,身後留有近百億台幣的遺產,由於他生前並未預立「遺囑」,近日爆發家族爭產風波,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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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詐提告求償,注意民、刑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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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文化編輯部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卓怡君於216日報導:「上兵退伍、目前無業的53歲男子盛重遠,假冒軍情局少將處長,遊走兩岸行騙,曾任中國北京市政協委員的中國富商韓志軍上當,上櫃電子公司驊訊董事長、殯葬業者也遭詐,盛重遠還打著美國前國務卿希拉蕊的名號,向國小同學詐財,先後得手1737萬元,新北地檢署拘提盛嫌到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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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呼籲:企業家應妥善規劃身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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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文化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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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建議加速解決監所超收問題,以利提升我國受刑人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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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文化編輯部

  日前法務部矯正署巫滿盈署長屆齡退休,由新任署長黃俊棠接任,他針對獄政提出七大興革方向,包括:落實人權保障、強化前後門政策解決人犯擁擠問題……等,法務部邱太三部長也指出監所擴、改建計畫正陸續推動中,配合漸進的收容人1人1床目標,藉以提升我國獄政的國際人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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