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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年終囉!領到年終該如何填值?可以考慮買股票哦!

 

■李永然

 

台灣雖採取股票集中買賣式之集中市場,但一般民眾買賣股票並非直接在此一集中市場──證券交易所內從事交易,乃是前往證券經紀商處買賣股票;易言之,股票投資人不論買或賣股票,均須前往證券經紀商處所填寫買入委託書、賣出委託書等,委託證券經紀商透過證券營業員委託其在證券交易所人員代為買賣。既然股票投資人要經過證券經紀商才能從事股票買賣,那麼,投資人就必須前往證券經紀商營業處所「開戶」。

 

開戶時,應填寫委託人之基本資料,並簽訂「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且要附上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於簽訂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時,因該份契約為股票投資人與證券經紀商間權利義務之主要依據,所以委託人必須詳閱契約之內容,並充分了解後,再行簽名蓋章。

 

就以委託買賣價格為例,可以分為「限價委託買賣」、「市價委託買賣」兩種,一般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多會約定「委託人於委託買賣時,未聲明限價委託買賣者,均視為市價委託買賣」;所以,委託人如欲透過限價委託買賣方式者,必須在買入委託書或賣出委託書上填寫「想交易之價格」,方符合己意,以避免證券經紀商採取市價委託買賣方式。

 

委託人除了詳細閱讀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之條款內容外,還必須注意有關《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與《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主要內容》等規定,因為前開規定也是受託契約內容之一部分,應一併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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