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智慧財產權被侵害,而提起訴訟,法院如何計算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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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林貴卿律師

案例

小熊為「小熊可攜式充電電子裝置保護殼」的專利權人及「小熊」商標的商標權人,於10771日瀏覽網頁時,發現A公司竟在網路上使用「小熊」商標,並販賣「小熊可攜式充電電子裝置保護殼」一模一樣的「可攜式充電電子裝置保護殼」。小熊於蒐集「侵權證據」後,對A公司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請求:一、A公司應賠償新台幣200萬元;二、A公司不得自行或使他人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侵害「小熊可攜式充電電子裝置保護殼」專利權及「小熊」商標權,且A公司應回收並銷燬侵害「小熊可攜式充電電子裝置保護殼」專利及「小熊」商標之物品及從事侵害行為之原料與器具,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三、A公司應在「蘋果日報」刊登道歉啟事。試問:法院應如何計算裁判費?

解析

依我國現行《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條規定:「智慧財產案件之審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分別依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程序應適用之法律。」,而小熊提起的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屬於因「財產權」而起訴,依照《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規定:「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法院因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得依職權調查證據。第一項之核定,得為抗告。」法院依職權核定訴訟標的價額後,會再以裁定通知小熊繳交裁判費。

而法院在核定訴訟標的價額的時候,其核算標準通常如以下附表方式計算(註1):

訴之聲明 法源依據 計算方式

請求損害賠償金錢 :

1.《專利法》第96條第2

2.《商標法》第69條第3

3.《著作權法》第88條、第85條第1項 其訴訟標的金額依原告訴之聲明定之(註2)。

請求排除或防止侵害或銷燬侵害物等作為:

1.《專利法》第96條第1項、第3

2.《商標法》第69條第1項、第2

3.《著作權法》第84條、第88條之1 此因財產權而涉訟,其訴訟標的價額,為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或銷燬侵害物等可得之利益。

請求登報或為回復名譽處分:

1.《專利法》第96條第5項、《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

2.商標案件:《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

3.《著作權法》第89條、第85條第2項 此非財產權涉訟,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41項規定,應徵收裁判費新台幣3000元。

針對財產權涉訟部分,依題例小熊請求聲明「二、A公司不得自行或使他人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侵害『小熊可攜式充電電子裝置保護殼』專利權及『小熊』商標權,且A公司應回收並銷燬侵害『小熊可攜式充電電子裝置保護殼』專利及『小熊』商標之物品及從事侵害行為之原料與器具,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並無明確的訴訟標的價額,原則上法院會依職權調查證據以資核定訴訟價額,或是以當事人雙方都認可的訴訟標的價額,作為核定的參考因素;但是當法院已為相當之調查(註3),仍無法據以核定訴訟價額時,可適用《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2規定(註4),以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最高利益額(目前為新台幣150萬)加計十分之一(即165萬)作為訴訟標的價額。

依題例,小熊請求聲明「一、A公司應賠償新台幣200萬元」與「二、A公司不得自行或使他人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侵害『小熊可攜式充電電子裝置保護殼』專利權及『小熊』商標權,且A公司應回收並銷燬侵害『小熊可攜式充電電子裝置保護殼』專利及『小熊』商標之物品及從事侵害行為之原料與器具,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間,並無主從之附帶關係,法院會併算其價額 (最高法院102319102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317號裁定參照)。

又法院將小熊前揭第一項、第二項請求的訴訟標的價額併算後,再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分級累退規定計算應徵收之裁判費。之後,再加計小熊聲明「三、A公司應在蘋果日報刊登道歉啟事」之裁判費新台幣3000元(本文作者均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1:智慧財產法院網站:http://ipc.judicial.gov.tw/ipr_internet/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Itemid=100032

2:司法院民事裁判費試算表: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count.html

3:所謂法院已為相當之調查,須有已調查之事實,例如函查或命當事人提出資料等(法院須於裁定內交待),如仍無法客觀確定時,即得認為訴訟標的價格額無法核定。

4:《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2:「訴訟標的之價額不能核定者,以第四百六十六條所定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最高利益額數加十分之一定之。」

原文出處:

http://www.law119.com.tw/newdesign/comptaipei/personview.asp?kname=李永然&ktop=因智慧財產權被侵害,&idno=7374&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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