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ETtoday東森新聞雲採訪李永然律師及黃隆豐律師談《有人權才談得上教化,服刑是為重返社會作準備》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監獄在我國法制上的地位,是為了「矯正」受刑人,之後復歸社會,貢獻心力。但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監獄真相大揭露》合著作者李永然律師表示,我國監獄嚴重超收,影響到受刑人的健康,影響矯正效果。他呼籲,政府應該要正視監獄的人權問題,讓受刑人可以順利復歸社會。

  李永然指出,我國監所的問題沉痾難解,目前大法官解釋提到的通訊自由、外部司法救濟管道等等問題,都還僅是冰山一角。他認為,我國監所最大的問題就是嚴重超收,超收將造成管理人員的壓力,讓教化效果打折;另外對受刑人來說,超收造成生活環境不良,影響受刑人的健康、衛生,當然影響到教化的效果。

 

 

  曾經擔任檢察官的法學博士黃隆豐,對監獄問題研究透徹。他表示,對於犯罪的人,最古老的理論採取應報理論,「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或是「殺人償命」。但隨著刑罰理論的演進,出現了預防理論,主張刑罰不是對犯罪的應報,而是在藉由刑罰的設定,保障社會上人們的共同安全。

  黃隆豐指出,預防理論之後更演變成「特別預防」的功能,除了在消極面上,以空間隔離犯罪人,使其無法在社會上繼續犯罪;積極面上,則是透過對犯罪人的矯正、教化,使他將不犯罪的主流價值觀內化,以此減少再犯,改悔向善,復歸社會,這就是現在監獄行刑的目的。

  但既然監獄行刑的目的在於矯正、教化,如果不讓受刑人有好的生活環境,如何安心接受矯正?李永然從法制面出發,《監獄行刑法》的精神,就在於監獄學校化、監獄醫院化、監獄工場化,最後讓受刑人順利復歸社會。他認為,「監所沒有善待受刑人、沒有發揮教化功能,受刑人含著憤怒服刑,期滿離開監所,很快又會回到監獄。這應該不是我們想看到的。」

  他最後呼籲政府當局,重視監獄的人權問題,不只超收的問題要解決,受刑人的健康、通訊權、工作權、學習權等各方面的權利,都要重視,這才是避免受刑人惡性循環、一再進出監獄的根本之道。

▲▼獄政人權影音專訪--李永然律師。李永然,黃隆豐(圖/記者季相儒攝)

▲《監獄真相大揭露》作者李永然律師及法學博士黃隆豐呼籲政府要重視監所人權,強化教化功效,才能為社會建立安全的防護網。 (圖/記者季相儒攝)

新聞連結:有人權才談得上教化 服刑是為重返社會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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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真相大揭露——矯正制度的現況與展望
作者:李永然、黃隆豐、李雯馨等著
出版日期:2018/05 初版
書號:3B11
定價:300元

  一道高牆,築成兩個世界,牆內的人都是不討喜的、因違法而被收容的人。監獄,是矯正機關,執行法院判決確定的自由刑──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單位。而時不時躍上媒體的監獄意外事件,令監獄在管理受刑人時的尺度拿捏上格外小心;也因這些事件,令監所內的人權問題浮上檯面。本書作者實際觀察我國監獄矯正執行現況,再就目前的各項矯正法規,逐一檢視,配合實際監獄矯正執行操作現況,以實務執行現有法制的障礙、矛盾、不當等層面,依據各項矯正法學理論,以及與世界矯正規制比較,提出我國矯正執行法制的研討及建議報告,編寫成書,以供立法者及實際執行公務人員參考,共同為我國矯正執行體制,做出符合監獄人權及有效率地改造收容人思想的法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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