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開立發票,小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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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隆昌

 

發票是四稅之源,所以,很多營業人為了少繳稅,會從發票漏開階段就漏稅。漏開發票所漏的稅除了營業稅以外,還有所得稅。

1.漏開發票之處罰

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並按該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但處罰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一百萬元。營業人有前項情形,一年內經查獲達三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2.所得稅

發票漏開,除了漏營業稅,還有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已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而對依所得稅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處以所漏稅額二倍以下之罰鍰。

納稅義務人未依所得稅法規定自行辦理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而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有依所得稅法規定課稅之所得額者,除依法核定補徵應納稅額外,應照補徵稅額,處三倍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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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營運的整體「節稅帳本」,不僅只於營業稅,還應延伸至「營業」之後的「盈餘分配」和「股權移轉」二階段。《企業營運節稅帳本》一書以此三階段為主軸,置入:境內投資公司、境內書審公司、境外公司、OBU存款帳戶、信託及人壽保險等投資工具,深入解析,協助企業主做好全方位、滴水不漏的稅務長程規劃。

http://book.law119.com.tw/view.asp?idno=1340&kgroup=法律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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