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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手冊索取 (157)
- Apr 27 Fri 2018 11:19
在公共場所情不自禁惹火演出,只是自己的事嗎?
- Apr 18 Wed 2018 10:45
網路直播造假,道歉就沒事了嗎?
- Apr 13 Fri 2018 17:22
「地獄梗」只是笑話而已嗎?
- Apr 03 Tue 2018 14:31
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印「智慧人生自在生活手冊」,歡迎民眾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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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四十年的律師執業生涯中,李永然律師歷經無數當事人的案件,有些被害、有些被告,有民、刑事案,也有行政爭訟,不一而足。然不論何種案件,對當事人而言,往往是一件苦差事,既難捱又忐忑不安,尤其是做為重大刑案的「刑事被告」。李永然律師認為,透過這些案件,與當事人交流,無形中也豐富了自己生命的經驗。
- Jan 03 Wed 2018 15:40
稅捐稽徵調查程序中,可不可以要求錄音、錄影?
- Dec 29 Fri 2017 09:31
要求資訊公開,以利人民了解、信賴及監督課稅制度
- Dec 28 Thu 2017 15:28
納稅者如何尋求「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的協助?
- Dec 20 Wed 2017 15:22
如何運用「最低生活費不受課稅權利」?
- Dec 08 Fri 2017 15:13
如何運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Dec 07 Thu 2017 13:59
台商運用仲裁解決民事爭議,也要進行財產保全
- Nov 29 Wed 2017 13:54
中國大陸《仲裁法》對「仲裁庭」組成的規定
- Nov 24 Fri 2017 13:47
哪些情形可以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
- Nov 16 Thu 2017 13:40
透過仲裁解決糾紛,會有仲裁裁決書
- Nov 08 Wed 2017 17:27
如何有效訂定「仲裁協議」?
如何有效訂定「仲裁協議」?
■李永然律師
依上所述,「仲裁協議」是仲裁庭管轄權的基礎,其為當事人提付「仲裁」進而解決爭議的主要根據。所以,除了法律規定「強制仲裁」(註3)外,當事人間進行仲裁程序必須以有合法有效之「仲裁協議」的存在為前提。訂立仲裁協議,應注意以下三點:
- Nov 01 Wed 2017 16:40
不動產買賣發生糾紛,可運用仲裁嗎?
- Jul 14 Fri 2017 16:51
簽訂專任委託契約書後,能否將不動產逕自出售他人?
- Jul 12 Wed 2017 12:04
寫出好遺囑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