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說法律》要家產不成,打死父親!除了喪失繼承權外,還要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治維實習律師
    民國(下同)107年12月19日聯合報A8版報導載稱ㄧ位黃姓男子長期無業和年邁父母同住,有酗酒習慣,酒後常打罵家人。日前黃姓男子酒後因與年邁的父親要財產,而發生口角,ㄧ言不合後更持鐵棒及木棍猛打老父,導致黃姓男子父親頭破血流,最終死亡。

    本則新聞中黃姓無業男子將其父親打死依照《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是典型的「喪失繼承權」行為,讀者可以參考筆者先前曾撰「辱罵父親遺產ㄧ毛都分不到!繼承人什麼情形下會喪失繼承權?」ㄧ文(註1),以及「對長輩不聞不問,可以繼承財產嗎?」ㄧ文(註2),對此議題有較詳細的討論。

    然而筆者要強調,打死父親除了前述的《民法》上會「喪失繼承權」外,還會有「刑事責任」!《刑法》第272條第1項規定:「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相較同法第271條第1項規範的「普通殺人罪」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刑罰更是加重,將面臨「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刑事責任!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對於社會上發生這樣的事情覺得痛心,李律師強調殺害父母是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法律上不但會喪失繼承權;還會面臨相當嚴峻的刑罰!奉勸為人子女應該要於父母在世時盡孝道,需要金錢可以跟父母討論,但無論如何都不該使用「暴力」!否則鑄成了大錯,不但未來遺產拿不到;還要面臨沉重刑事責任的追究!

新聞連結:要家產不成 無業男打死老父

註1:《看新聞.說法律》辱罵父親遺產一毛都分不到!繼承人什麼情形下會喪失繼承權?
註2:《看新聞.說法律》對長輩不聞不問,可以繼承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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