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經合法註冊後,可否長時間不去使用它?

文◎李永然律師 陳贈吉律師

【問題】

  A公司計畫以新的X品牌推出新研發的Y產品,基於品牌行銷規劃,在新研發的Y產品量產前,就搶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X品牌的商標註冊並經核准;但因為技術問題,Y產品未能順利量產,導致遲遲無法上市。幾年後,另一家B公司擬以X品牌所使用的相同英文單字,註冊另一個Z商標,則B公司能否以X商標長期未使用為理由,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A公司的X商標註冊?

【解析】

  一、我國現行《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商標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商標專責機關應依職權或據申請廢止其註冊:……二、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但被授權人有使用者,不在此限。」。

  二、上述規定在民國82年《商標法》修正時的立法理由說明:「註冊商標必須使用於指定之商品,方為合法使用。正商標有使用時,不論其防護商標或聯合商標有無使用均不撤銷,惟若僅使用防護商標,或使用聯合商標於非同一之商品時,則尚難認為其正商標亦已合法使用。爰修正第二項規定併為第一項第二款但書。又商標授權之使用人之使用,依行政院台七十六經二四三三三號函釋示,可視為專用權人之使用,故併規定於但書內。」。

  三、關於上述條文,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83號判決也明確闡示:「商標權人應真實使用商標,其使用須符合一般商業交易習慣,此即商標權人為維護其商標權之使用,亦稱商標之維權使用,如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3年,即構成註冊商標之廢止事由。」、「商標最主要功能即在於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故商標之真實使用,係指使用人基於行銷之目的,於客觀上在國內有積極使用商標於指定商品或服務之行為(例如商標法第5條規定之使用情形),足使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之來源,而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

  四、因此,商標經合法註冊後,如未真實使用超過「3年」期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可以依職權廢止該商標註冊,任何人也可以申請廢止該商標註冊。在前述的問題當中,因為A公司在註冊X商標後,遲遲未將X商標實際使用於Y產品上進行販賣,因此不符合最高行政法院所述「真實使用」的要件。如果A公司沒有將X商標授權第三人使用,在A公司註冊X商標滿三年後,則第三人B公司就可以依據《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A公司的X商標註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也可以依其職權,主動廢止A公司的X商標註冊。

.....................................................................................................................................................

智慧財產權法隨觀──著作權法篇
作者:蔡信章
書號:1N06
定價:500元
  「智慧財產權法」近來已成新興且最夯的法律顯學,尤以《著作權法》與日常生活最是息息相關。本書之寫作及編纂,即是以《著作權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方式,就法文之立法理由、主管機關智慧財產局之函釋和司法實務之見解,佐以具體案例加以說明、論述,俾便讀者一窺《著作權法》之全貌。

跟著律師訂契約--智慧財產權契約
作者:劉麗雲
出版日期:2005/02二版 書號:2W02
定價:250元

  智財權範圍廣,包括著作權、專利、商標、營業祕密等,各領域之法律及智識均屬專業,要一蹴可及並不容易。然於工作、公司經營上,與合作對象簽訂一份「智慧財產權契約」常有之事,如何了解這門專業的技術語言,據而撰擬出符合企業主意思的契約?本書作者執業律師多年,後轉任科技公司,對智財權契約涉獵頗深,乃整理科技業常見之契約14份,以法律為基礎,每份契約先陳述簡易的擬約要點,再附契約範例,讓讀者了解智財法規在該份契約中的精神及掌握契約之基本模式,以便參考運用。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
作者:李永然、謝顯榮主編‧陳麗桂助編
出版日期‧2005/10初版
書號:1V14
定價:400元
  法規彙編的效用在於容易查詢、歸類完整、方便找到所有相關的法條、解釋令、裁判等。尤其是21世紀商業競爭,智慧財產過招便能決定孰能勝出的情形下,智慧財產的研發、行銷與管理,異常重要。精選一本好用的智財權法規彙編隨時查閱,勢不可缺。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特輯錄智財五大法——專利、商標、著作權、公平交易及營業祕密法之立法意旨、最近一次修正理由、相關之大法官會議解釋、司法院解釋、最高法院判例、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主管機關之行政函釋等,共精挑32種法規。並選錄巴黎公約、伯恩公約、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在我國加入WTO之後,亦產生會員國相互適用之問題,規定如何,盡在本書。
  本書秉持永然文化實用原則,將本書編輯成輕、薄、精、細的精緻開本,11cm×17.5cm大小,一手可握、易於攜帶、容易查閱,並提供二次索取最新修訂法規資料的機會,半年一次,延伸本書的使用期限。

著作權法與你
作者:李永然、洪菁黛合著
出版日期:2003/11
書號:2B11-1
定價:220元
  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中,報章雜誌、電腦網路等媒體資訊的運用不可遏止,所以智慧財產權的觀念興盛起來,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動輒得咎,舉例而言,download網路的資料放在自己的文章中發表,有沒問題?出資請人寫文章,著作權算誰的?爸爸的遺作,著作權歸誰?諸如此類的問題,考驗著e世代的我們,一不小心,除了花錢賠償外,還可能構成牢獄之災,這都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本書作者李永然律師執業多年,深諳著作權問題越來越多樣化、複雜,爭議金額更驚人,乃邀集另兩位作者共同將活生生的實例32個案加以編寫並解析、附契約書,供讀者實際運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永然文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