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009-016  

我向仲介公司買房子,因自備款不足,仲介人員教我配合高額貸款(甚至全額貸款),結果要我捏造假契約,將成交價格提高,請問如此做法有無問題?

林旺根

房屋貸款之成數,一般都在七至八成之間;換言之,購屋者應有二至三成的自備款,始為常態。但有部分不肖仲介業者為加速成交,賺取報酬,常有與特定金融機構配合,慫恿購屋者製造假契約,將成交價格提高,以向貸款銀行貸款。房屋超貸多出來的現金,仲介人員即可從中先抵充仲介費用。

如此行為不僅涉及違法,對買方而言,不考量自己的經濟能力,只圖享受,一旦面臨不景氣,房價下跌,即可能導致「斷頭」而變成「屋奴」,對貸款銀行而言,此類貸款也容易形成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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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對房子,對許多人而言,或許就像找到「幸福」;但是如果買錯房子,那麼不僅與幸福擦肩而過,接踵而至的,該是一連串的糾紛與憾事臨身!了解交易風險、避免誤蹈前人購屋陷阱,是趨吉避凶的不二法門;洞悉房屋買賣錯誤100點》作者採集職業生涯中160多則珍貴的實務案例,分門別類,以逆向思考的提問方式,教讀者破除觀念的迷思,買對房子,尋得幸福的所在。

http://www.law119.com.tw/newdesign/compbook/view.asp?idno=1320&kgroup=法律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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