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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彪

  傳統的保險功能多屬於家庭基本保障,其功能乃為避免因為失去了一位家庭成員而導致家庭之經濟陷入困境。隨著時代的進步,保險之種類除了單純的死亡險以外,還有健康險、意外險、防癌險及旅遊平安險……等等,近期因景氣不好,市面上更推出了各式各樣之儲蓄險,有理財型、保本型以及年金保險……等等。因此,保險之功能也就因人有不同之需求而產生不同之變化。

  法律也不斷的修正來因應時代之變遷,惟於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卻因為法律之規定或法律在某種程度上加以限制之下,導致人一生中在經歷與他人有金錢借貸、同居、訂婚、結婚、贈與、經營企業、重婚、分居、非婚生子女、離婚、重病或繼承等情事時,在個人或家庭產生財務或親屬間關係之變化時,常無法保障自身或家族之財產,並常引起家族之紛爭發生。因此,保險之功能也從以往的基本保障功能、儲蓄功能及理財功能等演變為規劃保險功能,規劃保險也就是從法律之角度作為出發點,而該保險理賠金係有一定法律上的目的。因此,規劃性保險在資產管理規劃中扮演著極為重要之角色。必要時,配合遺囑及信託之規劃,更能創造出規劃性保險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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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小孩、拷貝機告訴您如何利用簡單的管理規劃,讓您在遭逢不同際遇之時,仍能使資產持續增長,複製一份財產給自己和親愛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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