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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子女購置預售屋,要不要申報贈與稅?
■黃振國
父母親自己出資購買不動產,為節稅考量及其他因素,登記為子女名義,不論子女是否已成年,都應申報贈與稅。出資所購買之財產為不動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其不動產之意義即指,以不動產之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贈與財產之價值。簡單的說,雖然出資之金額為2,500萬元,但其不動產之上述價額可能只有600萬元,依稅法規定,即以該價額計課贈與稅。
其次,父母雖分年支付預售房屋價款,但是未相對將購買預售屋交與子女,其贈與行為尚未完成,因此應於該建築房地產四年後交屋前後,建設公司移轉不動產所有權之「公定契約書」訂約日起算三十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申報贈與稅,再憑完稅證明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房地產之所有權移轉登記。
~~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
http://book.law119.com.tw/view.asp?idno=1380&kgroup=法律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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