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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於行政執行處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因病死亡,其繼承人乙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該處乃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請問:如乙未據以照辦時,行政執行處得否對之拘提管收?

吳煌和

義務人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者,行政執行處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義務人逾前項限期仍不履行,亦不提供擔保者,該處得聲請該管法院裁定拘提管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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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源

通常決定一塊土地的好壞,除了書面資料的研判之外,更重要的是,現場看地的感覺。很多早期買地成功致富的建設公司老板,幾乎都是在看地階段就確定了買與不買的意願,剩下的就是書面作業及價格的問題;當然,現在房地產經營之複雜程度已遠遠超過過去,現場看地這項過程雖不似過去占了買賣土地的絕大多數比例,仍為建設業者重視的一環,尤其當成交金額稍大時,大老板通常都不敢輕忽現場看地這一關。

現場看地應依下列幾項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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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  

一、大陸台商進行強制執行,法院有時要拍賣、變賣債務人的財產:

台商在中國大陸對於其債務人取得合法的「執行根據」,即可進行強制執行。台商向人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對債務人(即被執行人)通知履行「法律文書」內所確定的義務;倘若債務人仍未按該通知內容履行,則人民法院將進一步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債務人應當履行部分的財產(參見大陸《民事訴訟法》第244條第1款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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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3日聯合報記者高宛瑜、蔡維斌報導:雲林寶島鐘錶行賣出六百元表帶,店員誤開成四百萬零六百元的發票;北市永豐盛包子饅頭店做了兩筆百元生意,卻開出一張六位數發票,擔心要多繳營業稅,分別展開尋人,急著找回錯開的發票,但都尚未如願。」

哇塞,六百元變四百萬零六百元,這誤會可大了!萬一找不到發票主,要如何補救,可得好好問問稅捐稽徵單位了。如果找到發票主,在發票上要如何修正錯誤才是對的呢?

峻誠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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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手冊贈閱~~歡迎索取~~送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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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鈞地政士

由於被繼承人死亡前,可能已預測到自己的死期將近,而把自己的財產於生前移轉到配偶或繼承人的名下,藉以規避遺產稅,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針對這樣的規避行為,乃將此生前移轉的財產視為遺產的一部分,納稅義務人必須依法納入遺產價值中計算,申報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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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9TVBS報導:「又發生臉盆爆裂傷人的意外,新北市汐止一對年僅7歲跟5歲的小姊妹,8日晚間2人同時在浴室洗臉,但疑似身高比較矮,所以把手壓在洗臉盆上,導致臉盆負荷不了,掉下來爆裂開,陶瓷碎片把妹妹胸前割出10公分傷口,姊姊傷勢較輕,所幸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根據了解,小姊妹家裡用的舊型的洗臉盆,支撐力比較不足,可能是發生意外的因素之一。」

其實臉盆爆裂的新聞時有所聞,要如何預防?看看專家怎麼說!

李如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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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  

一、審判中的刑事被告可對證人詰問

民眾因涉案而成為刑事被告,如已遭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被害人提起自訴,刑事被告在刑事庭的審理中,可以聲請法院調查證據,包括傳喚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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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結婚二十三年,大部分時候,家中所有開支都由我獨力承擔,他只把家當作旅館。好幾次我都衝動地想結束這場婚姻,但是因為我家在台南也算名門望族,為了不讓父母失望、難過及心懷給小孩一個溫暖的家的願望,所以勉強維持著這段行將破碎的婚姻。

五年前的夏天,他突然離家不知去向。上個月我從友人那兒輾轉得知他在高雄,並與一位風塵女子過從甚密。現在的我已無後顧之憂,因父親去世並已取得母親的諒解,而兩個孩子都已長大,我想離婚重新出發,請問該如何辦理?

李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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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君在仲介公司遊說下,乃委託該公司以接近底價之價格順利標得一幢豪宅。標到房屋後,秋君偕同仲介公司職員與原屋主談判,可否由秋君付個十萬元搬遷費,請屋主儘速搬離,惟屋主表示房子鑑價時沒有把裝潢費用算進去,要求秋君付四百萬元,否則揚言加以毀損。秋君不同意,並於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立即向法院聲請點交。豈知此舉激怒屋主,乃於法院發函點交日期前搬離,惟臨走前將所有裝潢大肆破壞,甚至將屋內水電管道、設施以水泥灌充致無法使用。秋君初步估算,可能需花費數百萬元才能將房子恢復原貌,實在心有未甘,乃向法院表示房屋於點交前已不堪使用,她要撤銷拍賣──房子不買了!

究竟法院拍賣時未將裝潢估算進去,屋主可否撤銷買賣,請求返還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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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仲介公司買房子,因自備款不足,仲介人員教我配合高額貸款(甚至全額貸款),結果要我捏造假契約,將成交價格提高,請問如此做法有無問題?

林旺根

房屋貸款之成數,一般都在七至八成之間;換言之,購屋者應有二至三成的自備款,始為常態。但有部分不肖仲介業者為加速成交,賺取報酬,常有與特定金融機構配合,慫恿購屋者製造假契約,將成交價格提高,以向貸款銀行貸款。房屋超貸多出來的現金,仲介人員即可從中先抵充仲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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