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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12 Sat 2015 14:08
何謂違約金?
- Dec 11 Fri 2015 14:32
何謂銀拍屋?
■吳奎新
銀行因為貸款之債務人逾期未繳付本金、利息而處分債務人之擔保品,不動產經送到法院拍賣多次流標後,銀行自行評估此拍賣價格已十分低廉,若拍賣出去,不見得對銀行有利,為縮短法院拍賣時間,或係多次拍賣均流標,不能再為拍賣而必須返還債務人,乃由銀行自行承買或承受回來。銀行自行承買或承受回來之流標屋,經過簡單修繕、整理,並復水、復電後,再交由專業的不動產拍賣公司拍賣或銀行自行舉辦拍賣會,這種拍賣銀行名下之不動產,即俗稱的「銀拍屋」。
- Dec 09 Wed 2015 14:24
預售屋強制履約保證機制方式那麼多,效果都一樣嗎?
- Dec 06 Sun 2015 09:34
繼承農業用地的法律須知
- Dec 03 Thu 2015 11:24
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限有多長?
- Dec 01 Tue 2015 11:03
更換本票,是否為消滅原債務,而成為新債務?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銀行貸款時,貸款人除簽立貸款契約或借據外,通常都還要再開一張同額本票,而往往在貸款一年或六個月後,便要貸款人再來「換票」。就是再開一張同額本票,而原先開的本票,即蓋上「作廢」章,不再使用。這時,是否係銀行表示原先貸款之債務消滅,而另成立新債務呢?如果「換票」,即是消滅原借貸債務,而成立新債務的話,那保證人如未再於「更換」之本票上簽字,是否即可免除保證責任了呢?這一點是李南在本案中最主要的主張,他認為他既未在民國八十四年以後的本票中簽名,而本票也已更換,因此,他對新成立的債務,自然無保證之責,但法院之見解是:「銀行於借款之後,再同意被告等人以簽發本票之方式交付之,依其意旨,當係確保債權或加重被告等人對於該筆債務責任之證明。!」
- Nov 28 Sat 2015 09:58
從人權觀點淺談「司法陽光網」之設置
■李永然
近日「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下簡稱:司改會)於網路架設之「司法陽光網」,在網路上公開揭露全國法官、檢察官等個人資料,並設計民眾留言欄,供不特定人得針對特定司法官予以留言評價,已引起司法院、法務部同時抗議,這是前所未見。本人淺見以為,司改會建置該網站為人民監督司法之初衷,固然立意良善,然因事先未先與司法院及法務部進行意見溝通,取得彼此共識,也未向被揭露個人資料的司法官進行資料確認,導致司法院、法務部強烈反彈,這樣的發展並不利台灣的司法改革。
- Nov 25 Wed 2015 10:21
參與都市更新若不同意權利變換計畫內容,如何救濟?
■李永然
權利變換計畫書的核定,具有行政處分的性質。對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之權利價值部分有異議,即進行「審議核復」,此為訴願程序的前置措施,屬原處分機關的自我審查程序。又如當事人對審議核復結果不服,則提起「行政救濟」(訴願、行政訴訟)。
- Nov 22 Sun 2015 09:18
仲裁機構可否為民眾解決民事紛爭?